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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要债:资不抵债与清偿不能有什么区别

2024-04-11 14:48

资不抵债与清偿不能有什么区别

  资不抵债与清偿不能的区别在于,清偿不能是企业法人对已到期债权缺乏清偿能力,资不抵债是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客观状态,公司资不抵债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。

  一、资不抵债与清偿不能有什么区别

  资不抵债与清偿不能的区别:

  清偿不能是指企业法人欠缺清偿能力,即对于已到清偿期限,而且已受清偿请求之债务的全部或主要部分,处于全面地、长期地不能清偿之财产状态。

  资不抵债是指债务人的全部资产已不足以清偿其债务的客观状态。它仅以债务人的资产作为考察的依据,而不考虑其信用、技术和劳力等因素,因此,资不抵债并不必然导致清偿不能。只有当债务人资不抵债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,才能构成破产的原因。不过,作为例外,我国《公司法》第196条规定,在公司因解散而清算时,清算组如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,应当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。由此可见,资不抵债是公司在特定情况下破产的原因。

  二、资不抵债才可以申请破产吗

  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,企业申请破产的情形有两种,除了出现明显的资不抵债后,还可以在企业到期债务不能清偿的时候。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》

  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,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,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。

 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,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,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。

  三、资不抵债怎么办

  诉宁网提醒您,公司资不抵债的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、重整、和解或向银行申请贷款,改善经营,扭亏为盈。

  根据《破产法》第二条规定,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,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,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。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,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,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。

  第三条规定,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。

  第七条规定,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,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、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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